上海黄浦区学尔森进修学校:
你校于2019年12月10日关于终止办学的申请材料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的有关精神及《上海市非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管理办法》(沪府办发〔2017〕82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同意你校终止办学。
要求学校在十五个工作日之内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法人注销登记。
特此批复。
上海市黄浦区教育局
2019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