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森塾教育培训有限公司:
你单位于2019年11月18日向我局递交的申请设立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教学点(上海森塾教育培训有限公司黄浦分公司)的材料已收悉,经审核发现你单位存在以下问题:
1.分公司教学设施不能满足教学要求;
2.总公司财务亏损;
3.分公司超经营范围经营;
4.教学点负责人和专职管理人员超过70周岁;
5.专职教师人数低于设置标准。
鉴于上述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八条、第十二条、《上海市民办培训机构设置标准》第十二条、第十三条和《上海市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审核,该教学点暂不符合设置条件,决定不同意你单位设立教学点的申请。
要求你单位未得到办学许可之前不得招收新生。待以上问题整改到位,再行提出设立申请。
特此批复。
上海市黄浦区教育局
2019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