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尚孔教育培训有限公司:
你单位于2019年10月15日向我局递交的申请设立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教学点(上海尚孔教育培训有限公司陆家浜路分公司)的材料已收悉,经审核发现你单位存在以下问题:
1.财务状况差,存在办学风险;
2.拟任分公司负责人和专职管理人员提供的资质证明材料不足。
鉴于上述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八条、第十二条、《上海市民办培训机构设置标准》第十二条、第十三条和《上海市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审核,该教学点暂不符合设置条件,决定不同意你单位设立教学点的申请。
要求你单位未得到办学许可之前不得招收新生。待以上问题整改到位,再行提出设立申请。
特此批复。
上海市黄浦区教育局
2019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