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昂立教育培训有限公司:
你单位提出的正式设立“上海昂立教育培训有限公司第十二分公司”的行政许可申请,本机关已依法受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二章、《上海市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有关规定,经审查,教学点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同意你单位申请,正式设立上海昂立教育培训有限公司第十二分公司。教学点地址:斜土路780号605室,教学点负责人:赵松柏,许可期限:2019年10月16日—2021年6月14日。
上海市黄浦区教育局
2019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