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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黄浦区推进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三年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黄教成职〔2019〕33号

发布日期:2019-07-23 10:08:03    发布者:终身教育指导管理中心

相关单位:

现将《黄浦区推进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三年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根据要求,遵照执行。

附件:黄浦区推进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三年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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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黄浦区推进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三年工作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以下简称《民促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80号)、《上海市民办培训机构设置标准》《上海市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管理办法》《上海市非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管理办法》(沪府办发〔2017〕82号,以下简称“一标准两办法”)等各项制度文件要求,现就2019-2021年黄浦区推进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形成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严格贯彻执行《民促法》和“一标准两办法”有关规定,立足黄浦区近年来规范整治教育培训机构和市场秩序工作取得的成效,着眼黄浦区校外培训机构的长远健康发展,在坚强组织保障基础上,重点从存量过渡、联动执法、创新管理、协会引领四方面推进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和有关配套工作机制建设,做到疏堵结合,形成长效,实现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发展环境明显改善,为营造新时代义务教育持续健康协调发展的良好氛围做出积极贡献。

二、组织保障

黄浦区将从三个层面为推进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一是区级层面,建立规范教育培训市场管理联席会议工作机制,负责统筹协调规范教育培训市场管理各项工作。联席会议召集人及办公室主任由副区长担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区教育局、区市场监管局主要领导担任,成员主要由区教育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人社局、区民政局、区消防救援支队、区消保委、区信访办、区网格中心、区教育督导部门以及各街道的相关领导组成。

二是相关委办局和街道层面,以近年来黄浦区推进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建立的跨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和联合执法工作队伍为基础,进一步发挥街道日常巡查发现作用,进一步理顺与相关委办局之间的工作协调关系,推动联动工作机制和联合执法工作队伍更加高效地开展有关工作。

三是区教育系统内部层面,区教育局积极联系区终身教育指导管理中心、区成人教育协会、区教育事务受理中心,进一步加强校外培训机构专管员和教育信访接待人员队伍建设,同时充分发挥区成人教育协会党委及协会理事会的引领带动作用,共同为各项工作的顺利推进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三、重点任务

(一)规范指导存量机构完成过渡转设工作

牵头部门:区教育局、区人社局

协同部门:区民政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消防救援支队

任务目标:规范引导各类校外培训机构及其举办者依法及时做好新设办学、许可证申领及换发等审批备案工作;重点宣传指导校外培训机构在规定期限前尽早启动并尽快完成办学属性过渡转设手续办理。

2019年指导完成存量机构选择登记为非营利性教育培训机构及原经营性培训公司申领办学许可证相关手续办理工作;2020年指导完成存量机构选择登记为营利性教育培训机构相关手续办理工作;2021年在全面完成过渡转设工作的基础上,持续总结完善培训机构分类许可审批工作。

具体实施:

1.严格把握时间节点,按照“一标准两办法”规定以及相关办事指南梳理过渡转设工作流程及材料要求,通过多种途径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的政策宣传引导,确保全面按期完成存量机构选择登记为非营利性或营利性教育培训机构以及原经营性培训公司申领办学许可证相关手续办理工作。

2.积极结合培训机构大调研工作,通过工作会议宣传、实地走访、座谈交流等方式一方面积极督促目前尚未开始办理过渡转设手续的校外培训机构尽快开展相关工作,另一方面认真听取并研究解决机构在过渡转设过程中面临的现实困难,依法依规进行富有针对性的业务指导。同时还应当持续规范指导校外培训机构及其举办者按照规定的流程办理好其他各类审批备案事项,坚持将“规范”二字贯穿审批服务过程始终。

3.完善校外培训机构审批联席会议制度,强化区教育局与区终身教育指导管理中心和区教育事务受理中心等单位的业务指导关系,指导有关单位重视提高接待公众咨询、档案记录管理和细节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4.区教育局带头发挥好与区人社局、民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区消防救援支队已经建立的联动工作机制,对目前开展审批服务,特别是过渡转设相关手续办理过程中校外培训机构遇到的涉及注册登记、章程修订、组织机构、消防监督检查等重点问题展开工作沟通,切实提高审批服务工作效率。

(二)持续完善多部门联动联合执法机制

牵头部门:区教育局、区市场监管局

协同部门:区人社局、区民政局、各街道办事处

任务目标:在目前校外培训机构综合监管联合执法工作队伍建设基础上,共同探讨完善联合执法工作机制,持续开展联合执法行动,结合实践形成具备可操作性的联合执法有关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

2019年积极做好沟通协调,初步完善现有联合执法工作机制;2020年结合联合执法实践,深化探索联合执法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路径;2021年基本实现联合执法工作常态化、制度化,总结形成联合执法有关工作制度、工作流程以及好的经验做法。

具体实施:

1.明确各部门在对违法违规办学行为开展联合执法工作中的职责定位,区教育局负责牵头做好违法违规办学问题举报线索的归口受理、初步核实及分类工作,并与区人社局各自牵头并协调工作队伍分别做好文化教育类和职业技能类有证有照校外培训机构的检查、督导、处罚和宣传教育工作;各街道办事处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问题线索的实地走访巡查发现工作,并协助做好维稳善后工作;区市场监管局会同教育、人社、民政等各有关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建立联合执法机制,依据法定职责对违法违规行为予以查处。

2.联合执法工作队伍将持续对区内面向义务教育学段学生开展学科及学科延伸文化类培训的校外培训机构以及经查实未依法取得相关办学资质开展类似业务活动的市场经营主体开展以办学资质、场所安全、教学开展、竞赛组织为重点的专项执法检查行动,查处和规范引导一批存在违规开展办学活动情形的机构,并积极做好整改回头看工作。

3.区教育局会同各有关部门,根据教育行政执法有关规范文件要求,并结合当前联合执法工作实践,归纳总结违规办学行为查处的主要涉及事项、查处基本工作流程、现场检查和询问工作要求以及相关执法文书,切实推动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完善优化,并在今后的联合执法工作实践中予以落实,进而积极探索形成可借鉴的工作案例和工作经验。

(三)创新校外培训机构日常管理举措

牵头部门:区教育局

协同部门:区审改办、区教育信息中心、区成人教育协会

任务目标:贯彻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和“一网通办”相关工作要求,坚持改进完善校外培训机构事中事后监管检查工作的方式方法,推进审批及事中事后监管相关支持应用开发工作,增强行政部门面向校外培训机构开展信息化日常管理服务的能力。

2019年启动梳理事中事后监管区级权力清单,完成“一网通办”初步对接工作,基本完成微信公众号服务平台开发与测试工作;2020年形成事中事后监管区级权力清单,实现微信公众号服务平台正式上线运行;2021年基本完成事中事后监管检查工作改进要求,持续推动微信公众号服务平台功能拓展完善。

具体实施:

1.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加强与校外培训机构的互动交流,充分听取培训机构、评估专家等多方意见建议,对事中事后监管考核评价、年度检查及其他事中事后督导检查的前期准备、实施过程及指标评价体系进行再审视、再优化,切实改进事中事后监管检查方式方法,做到对象随机、人员随机、结果透明公开。

2.落实“一网通办”有关工作要求,积极配合市级有关部门做好目前民办培训机构管理平台与“一网通办”平台的对接工作,研究形成校外培训机构事中事后监管区级权力清单目录。

3.加紧推进审批及事中事后监管相关支持微信公众号服务平台的开发及运营工作,积极对接有关方面,完成相关微信公众号服务平台的功能点设置及上线运行前的各项测试工作。待微信公众号服务平台上线运行后,做好平台运营管理及功能完善各项工作,从而借助信息化手段实现行政部门与校外培训机构在审批和监管过程中的双向互动与全面记录。

(四)提升行业协会参与治理能力

牵头部门:区教育局、区成人教育协会

协同部门:区民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各街道办事处

任务目标:进一步理顺区成人教育协会作为行业协会与政府部门、培训机构之间的关系,完善工作运行模式,支持引导行业协会在现有基础上采取有力措施更好地参与校外培训机构社会共治,充分展现行业协会的桥梁与纽带作用。

2019年初步改进行业协会内部工作运行模式,完成首批社会监督员队伍组建,积极引导协会专委会发挥作用;2020年深化行业协会自身服务能力建设,进一步发挥社会监督员队伍专业优势,推动“民培大讲堂”工作上水平;2021年持续拓展社会监督员和“民培大讲堂”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充分体现行业协会对支持校外培训机构发展辐射引领带动作用。

具体实施:

1.区教育局应当加强对区成人教育协会工作的指导,明确协会在推进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中的目标定位,支持和保障区成教协会理事会和秘书处独立自主决策。区成人教育协会应当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完善内部工作运作模式,突出增强协会专委会主动团结校外培训机构参与行业自治管理的意识和能力,上下合力推进校外培训行业自律建设。

2.在往年文化学科培训专项督查工作基础上,继续以协会为主力,以引导规范办学为导向,持续推进校外培训机构专项督查工作。同时,在完成首批社会监督员招募的基础上,通过业务培训、实地走访等形式,发挥社会监督员专业优势,推动同行互帮互助,将校外培训机构社会监督员队伍培养成为校外培训机构日常监督的一支重要力量。

3.充分运用好“民培大讲堂”这一平台,由区成人教育协会牵头,围绕校外培训机构在办学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定主题,争取每季度至少组织各校外培训机构开展一次培训,邀请部分校外培训机构负责人以及相关领域的专业人士担任每期培训的主讲人,积极宣传动员校外培训机构相关负责人参加培训,并以此为契机增进校外培训机构之间的业务经验交流,共同促进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健康、优质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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