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行政许可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和《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民办学校办学应当持有有效的办学许可证,办学许可有效期届满的应当依法申请延续,未申请延续的由审批机关注销其办学许可。
近期,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清理与规范工作的通知》(沪教委民〔2016〕17号)的要求,我局对有效期届满的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进行清理。
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一)项等规定对上海市黄浦区公共安全进修学校等5所逾期未依法提出延续申请的民办学校的办学许可予以注销,现将学校名单向社会公布(见附件)。同时,所涉学校应当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五十六条至第六十条等规定,依法办理财务清算、债务清偿等相关工作。
特此公告
附件:上海市黄浦区民办学校办学许可注销名单
上海市黄浦区教育局
2019年8月1日
附件
上海市黄浦区民办学校办学许可注销名单
序号 |
学校全称 |
办学许可证编号 |
核定的办学地址 |
1 |
上海市黄浦区公共安全进修学校 |
131010170000451 |
金陵东路174号 |
2 |
上海黄浦区韦博进修学校 |
131010170000520 |
瑞金南路1号2楼2011室 |
3 |
上海黄浦区文广国际标准舞培训中心 |
131010170000191 |
云南南路261号四楼甲 |
4 |
上海黄浦区兰馨业余文化艺术学校 |
131010170000421 |
松雪街70号 |
5 |
上海黄浦区清木教育培训中心 |
3101017000097 |
成都北路500号3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