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黄浦区亚侨进修学校:
你学校提交的关于选择登记为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的申请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上海市民办学校分类许可登记管理办法》(沪府发〔2017〕95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同意你学校的申请。
特此批复。
上海市黄浦区教育局
2018年12月26日